教育背景
李勇律师199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目前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
工作经历
李勇律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19年。其中,2001年12月至2007年4月,李勇律师在北京市君屹律师事务所工作,该所是中国著名从事“基础设施和项目融资”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2004曾获亚洲权威的《亚洲法律杂志》评选的“亚洲最佳基础设施和项目融资律师事务所”大奖。2007年4月至2017年2月,李勇律师在中国顶级律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工作。2017年3月,李勇律师加入A股上市公司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职集团法务总监。2018年4月,李勇律师正式加入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作为律师工作期间,李勇律师主要以争议解决、投资并购以及公司日常法律事务服务为主要业务方向,曾为上百家国内公司、外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代理仲裁诉讼和处理争议解决事宜,并为数十家公司提供投资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行业涉及互联网文化产业、建筑工程、基金、新能源、电力、食品、房地产、制造业、采矿等多个领域,也曾作为法律顾问为多家政府部门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过程中,李勇律师承担的各项法律工作主要包括:诉讼仲裁、项目谈判、法律尽职调查、合同文本起草审核、项目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的咨询、破产清算事宜以及与相关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和沟通等。
主要业绩
常年法律服务
为数十家中外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经营、内控合规和劳动方面的法律咨询意见、起草、审阅和修改各种公司文件和合同协议、参与公司对外协商谈判、提供法律培训等。
争议解决
具有19年诉讼经验,处理过数百件争议和执行案件。近年处理的典型案例包括:
- 代表新疆一家公司就矿业权转让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最终获得胜诉判决,获赔近2000万元。该案列入“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十大矿业权争议典型案例”,并入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5-2017年度十大民商事案件”。
- 代表广东一家客户就其与日本爱普生株式会社独家代理合同争议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成功促使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得再审胜诉判决,获赔3200万元。
- 代表包括英飞尼迪在内的多家基金处理其与被投资主体及关联方的多起股权回购争议,通过仲裁方式以及财产保全方式,成功促使义务方达成案件和解,并履行回购义务。
- 就外观设计和不正当竞争争议向日本本田汽车公司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并代表该企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 代表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企业通过诉讼手段或者非诉讼手段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讨债务,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谈判,进行和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等。
- 代表深圳盖娅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其与台湾大宇公司就《仙剑奇侠传》游戏发生的系列争议。
- 代表完美世界(北京)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青云志”页游侵犯《诛仙》游戏改编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起诉广州一家游戏公司,并最终取得一审胜诉判决,法院按照法定最高赔偿金额300万元支持了完美世界(北京)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代表西班牙在华风电设备独资企业歌美飒(北京)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处理多起风电设备购买安装合同项下争议,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搜集证据、与争议对方协商谈判、代为起诉等。
- 代表完美世界(重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就“西游伏妖篇”手游运营合同纠纷起诉上海一家游戏公司,获得一审胜诉判决,法院判赔1250万元。
- 代表完美世界(重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就“完美世界遮天”手游联合运营合同争议与上海一家游戏公司进行协商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草拟和修改和解协议,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 就《武侠Q传》卡牌游戏涉嫌侵犯金庸作品独家游戏改编权诉讼案件,代表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和香港明河社有限公司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谈判,进行法律研究,提出诉讼策略。
- 就“Fate”动画作品游戏改编权授权协议争议合同争议,代表完美世界(重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一家文华传媒公司进行协商谈判,草拟和解协议,并起诉该公司,法院最终判决返还300万元授权费。
- 就侵犯《武林外传》独家游戏改编权争议,代表北京完美时空数字娱乐技术有限公司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谈判,草拟和解协议,最终促成和解,侵权人立即停止其侵权游戏的运营。
- 就公司债券违约争议,代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中银基金有限公司、广发银行、鼎辉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十多家机构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涉案标的高达7亿人民币。
- 代表挪威一家航运公司就其与中钢集团下属钢铁贸易公司之间的航运合同争议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沟通、协商和谈判、制定诉讼策略、协助客户在英国伦敦提起仲裁、与客户的伦敦律师进行沟通和协作、协助客户就伦敦仲裁裁决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就该钢铁贸易公司非法关闭事宜向北京市工商局举报和投诉、协助北京市工商局进行调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该钢铁贸易公司及其股东追究其侵权责任等。
- 就某垃圾焚烧项目招投标中标争议,代表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应对某中外两家投资联合体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其的一审和二审行政诉讼案件。
- 代表德国的蒂森克虏伯钢铁公司、英国的Valmet Group、新加坡的Stelop公司、新加坡科学技术集团公司(Singapore Technology Group)、新加坡航运公司Western Bulk公司、俄罗斯阿康公司(俄罗斯最大的化肥生产公司)、Mercantil Sant Cruz S.A (一家玻利维亚商业银行)、大韩航空公司、港龙航空公司、伦敦矿业公司 (一家伦敦上市公司) 、北京博士伦护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处理相关的合同和侵权诉讼和仲裁。
- 为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业主和施工企业的房地产和工程争议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诉讼策略和方案、参与和解谈判、搜集证据、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等。
内控合规
1、为昆仑银行内控合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审阅和修改相关合同文件规章、草拟违规放贷调查报告、进行违规放贷相关调查、提供相关法律意见等。
2、为礼来中国公司和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外资药企提供内控合规方面的法律服务,包括审阅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就商业贿赂和相关经济犯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就医药领域商业贿赂问题进行调查、出具相关调查报告、应对工商部门的商业贿赂调查等。
能源
1 为全球著名风电企业西班牙歌美飒公司以及其在华子公司歌美飒(天津)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长达7年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中电投和国电拥有的风电场、与政府机构沟通新能源相关政策、草拟和审阅各种风电设备采购和销售合同、参与合同的协商和谈判、代理相关诉讼争议案件、为该等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合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等。
2 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控股的一家生产风电叶片的中美合资公司提供长期法律服务,包括各种合同的草拟和审阅、为其对外投资并购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进行政策法律咨询、为其争议案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等。
3为中澳燃气公司、秦山核电站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加拿大BIOREM能源公司等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包括相关能源政策咨询、诉讼争议的处理、各种合同的草拟和修改审阅等。
境外投资和并购
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控股的一家中美合资公司收购荷兰一家风电叶片设计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指导客户办理境内国资部门、发改委、商务部和外管部门的审批,提供境外投资审批方面的法律咨询意见,负责安排和联络荷兰律师,参与收购文件的草拟、修改和协商谈判,进行境外尽职调查,进行股权交割等事宜。
为境内一家投资公司收购东欧的一家汽车和航空配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境外收购审批方面的法律咨询意见、审阅相关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文件,与联合收购方进行内部协商沟通等。
为四川一家民营矿业企业收购智利的铜矿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境外收购审批方面的法律咨询意见、审阅相关境外法律尽职调查文件等。
为中信集团下属公司作为总承包商在巴西承建焦炭厂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阅相关总承包合同和其他合同,参与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人伤亡事故,处理巴西业主与总包商之间的争议,就总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争议提供相关法律意见等。
为中化集团下属房地产公司收购某境外公司股权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对目标公司持有的南京某大型商业地产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合同草拟和商务谈判等法律服务。
多家PE股权投资机构在境内的投资并购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尽职调查、合同草拟和商务谈判等法律服务。
为日本一家著名水务公司在中国收购深圳某公司投资设立的多家水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西班牙歌美飒能源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歌美飒(天津)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收购中电投和国电拥有的风力发电厂提供法律服务。
基础设施
- 为多家企业(项目业主)提供基础设施(包括轨道交通、首都新机场等)和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阅、起草、修改招标文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PPP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和FIDIC合同、审阅投标文件、提供有关公司运营、劳动、房地产开发、税务和知识产权、环保和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意见、参与项目谈判、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和沟通、草拟和审阅公司内控合规文件、为地产并购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和风险管控等。
- 为一家西班牙公司在青岛投资建设海水淡化厂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为海水淡化厂的设立和审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与发改委、商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起草和修改公司章程。参与土地的招拍挂,审阅土地出让合同;
就海水输送管线土地租赁事宜,代表海水淡化厂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谈判,审阅土地租赁合同;
就海水淡化厂的建设,审阅工程招标和投标文件,审阅EPC合同;
就海水淡化厂所使用的设备采购事宜,审阅设备采购合同;
就技术许可事宜,审阅西班牙公司与海水淡化厂之间签署的技术许可协议;
就项目融资事宜,审阅银团贷款协议和资产抵押协议、保证协议和应收账款质押协议等;
就电力供应事宜,与电力部门进行沟通,审阅电力购买合同;
就淡化水销售事宜,与青岛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和协商谈判,审阅海水淡化厂与政府部门签署的淡化水购买协议;和
与劳动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审阅和修改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
- 为两家美资公司在北京和常州的厂房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的招标和投标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审阅招标和投标;审阅和修改EPC合同,与总承包商进行协商谈判;与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沟通招标投标文件和EPC合同备案、厂房竣工备案等事宜。
- 代表欧洲一家著名的冷却系统制造商,就其向国电宝鸡电厂项目提供冷却设备与中国国电进行谈判协商,并最终促成双方就EPC交钥匙合同达成一致。
政府调查
作为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律师应对工商部门商业贿赂调查。
- 为多家生产制造公司应对中国环境保护部门的环保行政调查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并参加相关听证会等。
经济犯罪
就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四位高管涉嫌单位行贿罪案件,作为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刑事辩护律师参与了该公司贿赂犯罪刑事诉讼案件的辩护准备工作。此案件为2014年轰动全国的医药行业刑事案件。此案宣判之后,医药行业行贿之风大为减少,跨国医药公司药品价格也大为降低,同时,医药企业也大幅度加强了内部合规风控的工作。
工作语言
中文和英语